公 示
根据兰州城市学院《关于做好2021—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,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,班级民主评议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推荐李博等19名同学参加学校2021—202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。
若有同学对此有异议,请最迟于10月15日12:00前向学院反映。
联系人:学院党委书记左义林,电话:13519640972
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王岩老师、郁丽丽老师,电话:5107993
艺术设计学院
2021年10月11日
上一条:公示--2021-2022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评审名单表 下一条:国家奖学金 公 示
版权所有 兰州城市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地址: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邮编:730070
All Rights Reserved. 2010-20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