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 示
根据兰州城市学院《关于做好2020—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,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,班级民主评议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推荐李卓航同学参加学校2020—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。
若有同学对此有异议,请最迟于10月14日10:00前向学院反映。
联系人:学院学工办主任 电话:13893381219
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王岩老师、郁丽丽老师,电话:5107993
艺术设计学院
2021年10月8日
上一条:公 示 下一条:关于做好2020—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版权所有 兰州城市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地址: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邮编:730070
All Rights Reserved. 2010-2021